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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滨海大道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1101、1102房产

来源:www.rmfysszc.gov.cn 时间:2023-01-08 12:35:26 查阅:207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1101、1102房产的公告(第1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15日10时至2017年5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详见评估报告):

名称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1101、1102房产
权利人及性质深圳市东森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权属证明及编号房地产证号:4000624962、4000624961.
坐落南山区滨海大道
建筑面积1101房343.44平方米、1102房308.62平方米
用途研发办公
性质商品房
租赁情况目前有公司在占有使用,但未向法院申报租约。
占有使用及成交后交付情况不负责清场交付。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因该房产系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的研发办公用房,故买受人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所规定的条件。
起拍价人民币22065680元
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彩田支行,账号:1813014210000966),缴款时请注明执行案件案号、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交款人姓名或名称、缴款用途等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随后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因该房产系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的研发办公用房,故买受人需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所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所规定的条件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应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具体委托事宜请联系承办法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电话:0755-83785213/83204057,集中看样安排:详细信息可登录www.sz68.com查询。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55-83785213/83204057

举报监督电话:0755-8353506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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